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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锦标赛-呼和浩特

发布时间:2025-02-13 18:16阅读次数:

关于2024-2025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锦标赛的相关通知

各参赛单位:

2024-2025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锦标赛,将于2025年2月20日-23日在呼和浩特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精英联赛第五站和U系列联赛第四站结束后,依据规程对获取青少年锦标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导入报名系统。请各参赛单位,于2月17日14:00前在协会网站完成参赛确认(2月17日8:00开放确认)。如确认截止后,从相应比赛录取人数不足,编排记录长将依据规程要求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2月17日20:00,届时再有退赛则不再递补。如获得单项参赛资格运动员人数不足,无法组成接力队伍,可于参赛确认时,额外填报仅参加接力比赛运动员(相关运动员需符合注册和年龄规定,资格不作额外限定)。

各参赛单位在C、D组,可各报2名学生家长陪同(通行权限为场馆检录区、热身区、休息室、指定看台)。

(二)报到时间

请各参赛单位于2月17-18日,抵达呼和浩特市凯盛酒店(呼伦北路43号)报到。C、D组别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晚于2月19日19:00前报到。

(三)报到流程

请各参赛单位于2月17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食宿预订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同时电话联系告知赛区组委会食宿预订情况,支付食宿费(报到前需要各队伍把全部食宿费缴齐)。

(四)赛前会议

2月19日19:00在凯胜酒店二楼凯盛厅召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会议、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五)赛程

2025年2月18-19日  A、B组赛前官方训练

2025年2月20日       A、B组单项预赛或1/4赛 各项接力1/4赛 C、D组赛前官方训练

2025年2月21日       A、B组1500米半决赛、决赛 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半决赛、决赛 C、D组单项预赛或1/4赛

女子/男子2000米接力1/4赛

2025年2月22日       A、B组500米1/4赛、半决赛、决赛 女子3000米接力半决赛 男子5000米接力半决赛

C、D组500米1/4赛、半决赛、决赛 女子/男子2000米接力半决赛

2025年2月23日       A、B组1000米1/4赛、半决赛、决赛 女子3000米接力决赛 男子5000米接力决赛

C、D组1000米1/4赛、半决赛、决赛 女子/男子2000米接力决赛

赛程如有调整,将及时公告。

、食宿标准

经承办单位协调,住宿费为180元/人/天/间(标准间),360元/人/天/间(单人间),餐费为155元/人/天。

三、接送站标准

需接送站的队伍请将抵离信息表(附件3)提前两天发送至邮箱35861837@qq.com。

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凯盛酒店  55座大巴车 600元/车

呼和浩特站(东站)—凯盛酒店  55座大巴车 400元/车

如使用其他车型请提前与接待组王大伟联系,联系电话:18904715077。

四、健康安全

运动员应根据滑冰比赛特点进行赛前身体检查与监控,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能够适应竞技比赛环境。参赛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伤病,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担。参赛队将加盖公章的赛事安全证明(附件1)于2月18日前以“赛事名称+代表单位”的格式发送至协会赛事邮箱event@chinacsa.net.cn。

五、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地址: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二)相关联系人

竞赛联系人:佟 电话:13624711111

食宿联系人:付 电话:18647110616

接待联系人:王大伟 电话:18904715077

财务联系人:斯日古楞 电话:13948613108

六、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内蒙古冰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税号)91150102MA0NR37K1J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39号滨海新城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账号:0602 1156 0910 0013 525

附件1:赛事安全证明

附件2:食宿预定表

附件3:抵离信息表


2024-2025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2月20日-23日
二、比赛组别
(一)各组别年龄规定
A组:2005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 日出生
B组: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出生
C组: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出生
D组: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出生
(二)运动员年龄确认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三、比赛项目
(一)A组、B组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接力
团体: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
(二)C组、D组
男子:500米、1000米、2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2000米接力
四、运动员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符合《全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五、参加单位
各级滑冰项目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俱乐部。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单位须在中国滑冰协会完成注册。
(二)2024-2025赛季全国短道速滑精英联赛,取3站最优全能积分之和,U19年龄段(2005年7月1日(含)后出生)甲组乙组整体排名前40名运动员,可参加A组各单项和接力项目比赛。
(三)2024-2025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短道速滑),A组别取2站最优全能积分之和前10名运动员,B、C、D各组别取2站最优全能积分之和前32名运动员,可参加相应组别各单项和接力比赛。
(四)随短道速滑国家集训队在2024-2025赛季国际比赛中出场比赛(含参加接力比赛)的运动员,可参加相应组别各单项和接力比赛。
(五)获得资格运动员名单由组委会负责统计并公示。以上资格均采用实名制,即获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替换。
(六)各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参加接力项目比赛,不得跨单位组队。如因取得单项参赛资格运动员人数不足,无法组成接力队伍的,可额外报名运动员仅参加接力比赛。
(七)男女混合团体接力项目限报男女各4名运动员参赛。其他接力项目分别限报5名运动员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详见赛事通知。
(二)执行中国滑冰协会审定的最新短道速滑竞赛规则。
(三)A组各单项和接力项目第一轮比赛分组,按本赛季精英联赛该项目累计积分排名进行分组,无排名者列后。其他组别各单项和接力项目第一轮比赛分组,按本赛季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短道速滑)该项目累计积分排名进行分组,无排名者列后。如有参加本赛季国际比赛,单项优先编排获得国际赛事积分的运动员(国际比赛顺序为:世界杯全能积分排名、四大洲锦标赛全能积分排名、青年世界杯全能积分排名)。
(四)A组每轮次1000米、1500米均设定最低时间标准(男子1500米:2分34秒;女子1500米:2分42秒;男子1000米:1分34秒;女子1000米:1分40秒)。如某轮次中某组第一名运动员,未达到最低时间标准,该组运动员将不具备晋级的条件。
(五)各项目进行A、B组决赛。
(六)赛前1-2天为官方训练时间。
(七)各参赛队须在赛前,提供A组运动员防切割服等级检测报告(三级及以上),附上由各参赛队主管部门盖章的防切割等级担保证明。其他组别参赛运动员穿着防切割服的等级不低于二级,并佩戴短道速滑专用护具:具体包括头盔、护颈、护踝、防切割手套、护腿板。赛前训练和比赛期间,如因装备产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八)如同一名运动员在本赛季全国比赛中,因严重犯规、粗野动作,累计2张黄牌或1张红牌,则取消其本赛季所有参赛资格,根据情节轻重,可取消该运动员的教练员和代表单位本赛季所有参赛资格。
(九)对违反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组织、教唆、参与操纵比赛、消极比赛(包括恶意降速或变道、恶意阻挡、恶意盯人滑行、消极指挥等情况),不服从裁判判罚并干扰正常执裁,扰乱赛场秩序,出现赛场暴力,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兴奋剂违规等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将依据《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运动员、教练员和代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八、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各项目前8名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二)如不足8人/队(含)参赛,按比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名次。
(三)A组全能积分前6名运动员,获得参加2024-2025赛季全国短道速滑冠军赛的资格。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按照比赛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参赛确认。未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站比赛。
(二)各参赛单位和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等主要裁判最晚于赛前3天报到,其他裁判最晚于赛前2天报到。
(三)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自行承担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技术官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须具备国家级(含)以上裁判资质,由中国滑冰协会选派。其他裁判须具备一级(含)以上裁判资质,由承办单位推荐,并经中国滑冰协会确认。裁判员总数不超过35人。
十一、申诉
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须不晚于赛前10天提出。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之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根据国际滑联技术规则第297、298条,国际滑联总则第123条第4B段,针对裁判长、发令员在任何比赛里依据技术规则关于犯规或无犯规的裁决,均不允许申诉。
十二、保险和医疗
所有参赛单位相关人员必须自行或由其参赛单位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方可参加赛前训练和比赛,保险期应覆盖整个赛事期间(从报到之日起至规定离开之日止)。如出现伤病,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担。
十三、反兴奋剂工作
(一)严格遵守《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反兴奋剂法规,严格审核参赛人员反兴奋剂背景,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准入。
(二)参赛运动员须在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集中用餐,严禁在赛事期间外出就餐、点外卖、使用非赛事组委会提供的任何食品、饮品。参赛单位指定专人做好运动员食品安全管理。
(三)请参赛运动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
(四)其他反兴奋剂工作要求详见比赛通知。
十四、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滑冰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成绩册

附件2:秩序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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