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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 (短道速滑)-第一站(延庆)

发布时间:2024-07-29 09:03阅读次数:

2024-2025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短道速滑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 2024年8月22日至25日   延庆

第二站 2024年8月28日至31日   延庆

第三站 2024年11月7日至10日   吉林省

第四站 2025年2月13日至16日   七台河

二、比赛组别

(一)各组别年龄规定

A组(U17组):2007年71日至2009年630日出生

B组(U15组)2009年71日至2011年630日出生

C组(U13组):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出生

D组(U11组):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出生

(二)运动员年龄确认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三、比赛项目

(一)A、B组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接力

团体: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

(二)C、D组

男子:500米、1000米、2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2000米接力

四、参赛单位

各级滑冰项目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俱乐部。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单位须在中国滑冰协会完成注册。注册须符合《全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二)参赛人员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各参赛单位限报1支队伍参加各接力项目比赛,不得跨单位组队。男子5000米接力和女子3000米接力项目,分别限报5名运动员;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项目,限报4名男运动员和4名女运动员。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详见各站赛事通知,赛前1天为官方训练时间。

(二)执行中国滑冰协会审定的最新短道速滑竞赛规则。

(三)各组别第一站各单项和接力项目第一轮比赛采用公开抽签进行分组。自第二站开始,各单项和接力项目第一轮比赛均按本赛季U系列比赛该项目累计积分排名进行分组,无排名者列后。

(四)比赛采用电动计时系统。

(五)A组每轮次1000米、1500米均设定最低时间标准(男子1500米:2分34秒;女子1500米:2分42秒;男子1000米:1分34秒;女子1000米:1分40秒)。如某轮次中某组第一名运动员,未达到最低时间标准,该组运动员将不具备晋级的条件。

(六)各参赛队须在赛前,提供A组运动员防切割服等级检测报告(三级及以上),附上由各参赛队主管部门盖章的防切割等级担保证明。其他组别参赛运动员穿着防切割服的等级不低于二级,并佩戴短道速滑专用护具:具体包括头盔、护颈、护踝、防切割手套、护腿板。赛前训练和比赛期间,如因装备产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七)如同一名运动员在本赛季全国比赛中,因严重犯规、粗野动作,累计2张黄牌或1张红牌,则取消其本赛季所有参赛资格,根据情节轻重,可取消该运动员的教练员和代表单位本赛季所有参赛资格。

(八)对违反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组织、教唆、参与操纵比赛、消极比赛(包括恶意降速或变道、恶意阻挡、恶意盯人滑行、消极指挥等情况),不服从裁判判罚并干扰正常执裁,扰乱赛场秩序,出现赛场暴力,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兴奋剂违规等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将依据《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运动员、教练员和代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七、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各项目8名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二)如不足8人/队(含)参赛,按比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名次。

(三)A组取2站最优全能积分之和前10名,其它各组别取2站最优全能积分之和前32名,获得2024-2025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锦标赛相应组别参赛资格。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按照各站比赛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滑冰协会官网进行报名,并在赛前两天17:00之前在网上进行参赛确认。未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站比赛。

(二)各参赛单位和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等主要裁判最晚于赛前2天报到,其他裁判最晚于赛前1天报到。

(三)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自行承担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技术官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九、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须具备国家级(含)以上裁判资质,由中国滑冰协会选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推荐,并经中国滑冰协会确认。裁判员总数不超过35人。

十、申诉

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须不晚于赛前10天提出。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之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根据国际滑联技术规则第297、298条,国际滑联总则第123条第4B段,针对裁判长、发令员在任何比赛里依据技术规则关于犯规或无犯规的裁决,均不允许申诉。

十一、保险和医疗

所有参赛单位相关人员必须自行或由其参赛单位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方可参加赛前训练和比赛,保险期应覆盖整个赛事期间(从报到之日起至规定离开之日止)。如出现伤病,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担。

十二、反兴奋剂工作

(一)严格遵守《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反兴奋剂法规,严格审核参赛人员反兴奋剂背景,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准入。

(二)参赛运动员须在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集中用餐,严禁在赛事期间外出就餐、点外卖、使用非赛事组委会提供的任何食品、饮品。参赛单位指定专人做好运动员食品安全管理。

(三)请参赛运动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

(四)其他反兴奋剂工作要求详见比赛通知

十三、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滑冰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下载: 秩序册

下载: 成绩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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