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冰轮之星·滑起来”城市英雄赛(塔城站)
暨第一届塔城市“城市印迹杯”轮滑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中国滑冰协会
二、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塔城地区文化和旅游局
塔城地区冰雪轮滑协会
四、执行单位:新疆凯翔体育经济有限公司
塔城市城市印迹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3年8月12日----8月13日
(二)地点:塔城第四中学
六、参赛地区
新疆各轮滑培训机构及个人
七、竞赛项目内容
(一)速度轮滑
1.100米计时赛(儿童丙丁;按性别分组)
2.200米计时赛(少年甲乙丙丁/儿童甲乙丙丁;按性别分组)
3.500米计时赛(青年甲乙/少年甲乙丙丁/儿童甲乙;按性别分组)
4.1000米计时赛(青年甲乙/少年甲乙;按性别分组)
(二)自由式轮滑
1.速度过桩(青年甲乙/少年甲乙丙丁/儿童甲乙丙丁;按性别分组)
(三)单一动作来回计时赛
1.正交+倒交叉叉个人计时赛(儿童甲乙丙丁;按性别分组)
2.正蛇+倒蛇个人计时赛(儿童甲乙丙丁;按性别分组)
3.crazy个人计时赛(青年甲乙/少年甲乙丙丁/儿童甲乙;按性别分组)
4.正玛丽个人计时赛(青年甲乙/少年甲乙丙丁/儿童甲乙;按性别分组)
八、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不限,参赛单位人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项目不限报。
(二)年龄分组
1.青年甲组:(17岁—15岁) 2006年8月12日至2008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2.青年乙组:(14岁—13岁) 2008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3.少年甲组:(12岁—11岁)2010年8月12日至2012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4.少年乙组:(10岁—9岁)2012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5.少年丙组:(8岁)2014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6.少年丁组:(7岁)2015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7.儿童甲组:(6岁)2016年8月12日至2017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8.儿童乙组:(5岁)2017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9.儿童丙组:(4岁)2018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10.儿童丁组:(3岁)2019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九、竞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计时赛采用中国轮滑协会2022年《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自由式轮滑采用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3版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试行)》,结合2020版国际轮联自由式竞赛规则。
(三)自由式轮滑单一动作计时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3版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试行)》,结合2020版国际轮联自由式竞赛规则。比赛形式为3米起跑,过20个桩,终点线位于尾桩后3米,比赛共两轮取最好成绩,碰倒计时器或使计时器无法正常工作的运动员,取消本轮成绩。
十、报到
(一)裁判员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7:00到赛区报道,18:00开会,裁判员统一服装赛事组提供(白色polo上衣、黑色运动长裤)自带白色运动鞋。
(二)领队、教练员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7:00到赛区报道,19:00开会,开会期间各队领队教练员交运动员报名表、保险单及签免责任书。
(三)报到联系人:胡军锋 18097790300
十一、报名时间
各参赛代表队请于2023年8月3日24:00之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QQ邮箱:852637961@qq.com。
联系人:胡军锋 联系电话:18097790300
微信:18097790300
十二、赛事服务费用
(一)参赛运动员赛事服务费:100元/项(项目不限报)。
(二)各代表队负责人将赛事服务费统一交给赛事执行方负责人。
联系人:胡军锋 联系电话:18097790300
十三、其他
(一)参赛运动员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保险单,参赛保证书,经审核无误后参赛。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促进轮滑运动及冰上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出现伤害事故后果自负。
(四)运动员将号码布贴在头盔左侧。
十四、参赛要求
(一)不得使用兴奋剂,医药品等比赛违禁品。
(二)比赛时必须佩戴好全套护具、头盔、护手、护肘、护膝。
(三)严禁不宜运动的各类疾病患者参赛。
(四)比赛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个人承担责任。
(五)配合组委会做好安全检查及防护措施等。
(六)参赛服饰要求各代表队请统一队服着装.出现下列情况,裁判长有权要求运动员更换服饰,运动员拒不更换的,裁判长有权取消运动员该项目参赛资格:①带有宗教符号的装饰物。②其他不符合竞赛要求的服装或装饰物。
十五、关于装备要求:
(一)轮子直径无限制,单只轮滑鞋轮子数量不超过5个,轮滑鞋长度不超过50cm。
(二)单双排轮滑鞋,高低帮速滑鞋(包含大三轮,大四轮)均可使用。越野轮滑鞋和带电力驱动装置等不得参赛。
(三)轮子和轮架必须牢固安装在鞋上,轮轴不能突出到轮子以外。
(四)因本次大赛参赛运动员年龄较小,出于运动员安全考虑及保证本次大赛正常进行,本次比赛所有项目所有运动员必须配备头盔,护具(护手、护肘、护膝)。
(五)组委会有权禁止不符合以上轮滑装备要求的运动员参赛,并且不退还该运动员所参赛项目报名费。
十六、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前六名分别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及奖品,前四至六名颁发获奖证书,未获名次运动员颁发优秀运动员证书。
(二)设团体奖取前六名,发放奖牌。
(三)报名不足6人(队)(含6人队),减1录取。不足2人(队),设置为表演赛。
十七、比赛宗旨
丰富青少年儿童校外体育运动赛事,响应“轮转冰,冰促轮”口号落实,活跃塔城地区轮滑氛围,积极推动塔城市市轮滑、滑冰体育运动发展,展现青少年儿童轮滑风采,让更多的青少年儿童参与到轮滑体育运动中。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