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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冰轮之星·滑起来”系列赛事活动(新疆站)-城市英雄赛(乌鲁木齐二站)

发布时间:2023-07-14 16:57阅读次数:

2023“冰轮之星·滑起来”城市英雄赛(乌鲁木齐2站)

暨新疆凯翔体育第二届速度轮滑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中国滑冰协会

二、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轮滑协会

四、执行单位:新疆凯翔体育经济有限公司

新疆南北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五、协办单位:新疆盛世乐众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凯尔斯体育俱乐部

新疆博朗新特商贸有限公司

梦之冰体育俱乐部

六、竞赛日期与地点:

(一)比赛名称:2023全国“冰轮之星·滑起来”城市英雄赛(乌鲁木齐2站)暨新疆凯翔体育第二届速度轮滑公开赛;

(二)比赛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3日;

(三)比赛地点:乌鲁木齐市二宫体育馆凯翔体育轮滑场。

七、参加地区:

新疆各轮滑培训机构及个人

八、竞赛项目分组:

(一)老年男子、女子组:

500米计时赛    1500米计时赛    3000米计时赛

(二)成年男子、女子组:

500米计时赛    1500米计时赛    3000米计时赛

(三)少年男子、女子甲组:

500米计时赛    1500米计时赛    3000米计时赛

(四)少年男子、女子乙组:

500米计时赛    1500米计时赛    3000米计时赛

(五)少年男子、女子丙组:

500米计时赛    1000米计时赛    1500米计时赛

(六)儿童男子、女子甲组:

500米计时赛    1000米计时赛    1500米计时赛

(七)儿童男子、女子乙组:

300米计时赛    500米计时赛     1000米计时赛

(八)儿童男子、女子丙组:

100米计时赛    300米计时赛     500米计时赛

九、参赛办法

(一)老年组、成年组、少年甲乙丙组、儿童甲乙丙组:各单位参赛队人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二)年龄分组

1.老年组(45岁-65岁):1958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出生;

2.成年组(18岁-44岁):197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甲组(15岁-17岁):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4.少年乙组(12岁-14岁):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5.少年丙组(10岁-11岁):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6.儿童甲组(8岁-9岁):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7.儿童乙组(6岁-7岁):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8.儿童丙组(6岁以下):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赛资格以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为准。

十、竞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版《速度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和2020国际规则补充内容。

(二)第二项依据100米或300米或500米成绩进行编组。

(三)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比赛服参赛,轮滑、护具等器材必须适合速度轮滑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头盔、护具。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奖励前8名,对获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参赛人数(队伍)8人(支)以上取前八名,不足8人(支)减一录取,报名不足3人(支),取消该组别比赛或升组参赛。

(二)各项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奖,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参加单位请将电子版报名表(附件一)发送邮件至邮箱 202320386@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18:00,联系人:马超,联系电话:18252121837。

(二)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或当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件一份,本次赛事购买的保险单原件(太保新意外险:https://sales.dameizhoubx.com/pc/pai/cpic/product/1118700991898771456?code=01),参赛保证书(附件二),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23年7月18日18:00前至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二宫体育馆凯翔体育轮滑场,联系人:马超,18252121837。

(三)竞委会,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定于2023年7月21日16:00在乌鲁木齐市新疆体育中心轮滑场(会议室待定)。

十三、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报名费:100元/项(项目不限报)。

(二)比赛期间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三)各代表队负责人将报名费于资格审查现场或微信转账形式统一交给赛事负责人马超(微信号同联系方式)。

十四、其他

(一)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赛,否则不准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比赛检录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若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将取消代表队所有成绩。

(四)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五)比赛主办单位必须将比赛规程、比赛成绩、比赛现场图片及录像上传到凯翔体育经纪有限公司,由公司上报至中国滑冰协会。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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