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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赛季中国杯短道速滑精英联赛

发布时间:2023-09-16 13:51阅读次数:

2023-2024赛季中国杯短道速滑精英联赛

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 2023年9月12日至17日  内蒙古呼和浩特

第二站 2023年9月21日至24日  内蒙古呼伦贝尔

第三站 2023年10月19日至22日 黑龙江哈尔滨

第四站 2023年10月26日至29日 黑龙江七台河

二、比赛项目

(一)公开组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接力

团体: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

(二)青年组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接力

团体: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

三、参加单位

(一)第一站、第二站:

1.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组成代表团参赛。

2.学校、俱乐部等社会各界人员可以代表队或个人名义参赛,不组成代表团。

(二)第三站、第四站:各级滑冰项目主管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俱乐部、个人。

四、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22】196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二)年龄规定

公开组:2008年6月30日(含)前出生

青年组:2004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出生

(三)运动员年龄确认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五、参加办法

(一)第一站 第二站(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短道速滑项目资格赛)

1.参赛单位或个人须在中国滑冰协会完成注册。

2.赛前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反兴奋剂教育准入通用入口”完成教育准入学习。考试合格,完成线上宣誓承诺环节,并获得证书的运动员、教练员、辅助人员方可参赛。

3.赛前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体能达标测试方案》要求,完成体能达标测试。测试达标的运动员方可参赛。

4.在精英联赛第一站正赛前进行冰上专项测试,按照4圈追逐计时和9圈追逐计时相应名次的累计积分排序,取男女各组别前60名进入精英联赛第一站各组别正赛。

5.精英联赛第一站男女各组别全能积分前45名运动员,获得精英联赛第二站参赛资格。积分按国际滑联积分规则进行排名。

6.2023-2024赛季短道速滑国家集训队运动员,可直接获得精英联赛第二站参赛资格。

7.以上资格均采用实名制,即获得精英联赛第二站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替换。

8.各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参加接力项目比赛,不得跨单位组队。精英联赛第一站各组别接力项目前10名的运动队,获得相应接力项目精英联赛第二站参赛资格。如取得精英联赛第二站单项参赛资格运动员人数不足4人组成接力队伍的,可从本单位取得精英联赛第一站正赛资格的运动员中补充1人。男子5000米接力和女子3000米接力项目,分别限报5名运动员;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项目,限报3名男运动员和3名女运动员。

(二)第三站 第四站

1.参加精英联赛第一站正赛或第二站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各单项和接力项目比赛。以上资格均采用实名制,不得替换。

2.所有组别均未获得精英联赛第一站正赛或第二站参赛资格的单位,仅可报男女各1名运动员,选报一个单项参赛,但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3.2023-2024赛季短道速滑国家集训队运动员,可直接获得精英联赛第三、四站参赛资格。

4.各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参加接力项目比赛,不得跨单位组队。男子5000米接力和女子3000米接力项目,分别限报5名运动员;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项目,限报3名男运动员和3名女运动员。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详见各站赛事通知。

(二)执行中国滑冰协会审定的最新短道速滑竞赛规则。

(三)追逐计时规则

1.追逐计时为每组2人,每侧1人,对面出发。

2.4圈追逐、9圈追逐分别依据2022-2023赛季全国短道速滑比赛500米、1000米最优成绩排名分组,无成绩者抽签分组列后。

3.尾随滑行不得超过一圈,被超越时运动员必须让道,否则取消该站比赛资格。

4.追逐受到严重干扰时,裁判长有权决定重滑。

5.采用电动计时系统。

(四)精英联赛第一站各组别500米项目按专项测试4圈追逐计时排名进行编组;各组别1000米项目按专项测试9圈追逐计时排名进行编组;各组别1500米项目按专项测试4圈追逐和9圈追逐综合计时排名进行编组。

(五)精英联赛第二站各单项第一轮分组,按精英联赛第一站或2022-2023赛季全国短道速滑冠军赛的最优单项积分排名编组。如积分相同,则按两次比赛中该项目的最优时间排序,成绩优者排名列前。未获得积分的运动员抽签编组在后。接力项目的第一轮分组,按照精英联赛第一站接力项目排名进行编组。

(六)精英联赛第三站、第四站各单项第一轮分组,均按本赛季精英联赛累计积分排名进行编组,无排名者列后。接力比赛第一轮采用公开抽签分组。

(七)各站比赛各组别每轮次1000米、1500米均设定最低时间标准(男子1500米:2分34秒;女子1500米:2分42秒;男子1000米:1分34秒;女子1000米:1分40秒)。如某轮次中某组第一名运动员,未达到最低时间标准,该组运动员将不具备晋级的条件。

(八)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安全防护装备,依据规则规定和中国滑冰协会相关竞赛通知执行。各参赛单位须在赛前,向中国滑冰协会完成比赛服装报备手续,并提供防切割服等级检测报告(三级及以上),附上由各参赛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防切割等级担保证明。赛前训练和比赛期间,如因装备产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九)对违反体育道德、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恶意犯规、操控或干扰比赛、兴奋剂违规等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顶格处理,视情节严重情况,可取消该运动员和代表单位所有单项和接力项目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七、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各项目8名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二)如不足8人/队(含)参赛,按比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名次。

(三)公开组2站最优全能积分之和前32名、青年组取2站最优全能积分之和前16名,获得2023-2024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锦标赛参赛资格

(四)依据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规程要求,确定晋级决赛阶段的资格。

八、报名和报到

(一)第一、二站比赛须于赛前30天在中国滑冰协会官网完成报名报项。运动员的报名单位为其代表单位。同一名运动员选择公开组或青年组1个组别参赛。

(二)第三、四站比赛须于赛前两周在中国滑冰协会官网完成报名;并在正式比赛前2天17:00之前在网上进行参赛确认。

(三)各参赛单位和各站比赛的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等主要裁判最晚于赛前2天报到,其他裁判最晚于赛前1天报到。

(四)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自行承担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技术官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九、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须具备国家级(含)以上裁判资质,由中国滑冰协会选派。其他裁判须具备一级(含)以上裁判资质。

十、申诉

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须不晚于赛前15天提出。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之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十一、保险和医疗

所有参赛单位相关人员必须自行或由其参赛单位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方可参加赛前训练和比赛,保险期应覆盖整个赛事期间(从报到之日起至规定离开之日止)。如出现伤病,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担。

十二、反兴奋剂工作

(一)严格遵守《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反兴奋剂法规,严格审核参赛人员反兴奋剂背景,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准入。

(二)参赛运动员须在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集中用餐,严禁在赛事期间外出就餐、点外卖、使用非赛事组委会提供的任何食品、饮品。参赛单位指定专人做好运动员食品安全管理。

(三)请参赛运动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

(四)其他反兴奋剂工作要求详见各站比赛通知。

十三、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滑冰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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