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赛季短道速滑青少年联赛
发布时间:2026-09-03 09:09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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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第一站 2026年9月17日至20日
地点: 衡水市
第二站 2027年1月7日至10日
地点: 德州市
二、比赛项目
(一)甲组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全能(详见本规程“六、竞赛办法”)、5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全能(详见本规程“六、竞赛办法”)、3000米接力
团体:2000米混合团体接力
(二)乙组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
三、参赛单位
在中国滑冰协会注册的参赛单位。
四、参赛资格
(一)符合《全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中国滑冰协会官网完成注册。
(二)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运动员年龄要求:
2007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出生,运动员年龄确认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在2026/2027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短道速滑)U15组各单项(接力项目除外)中进入前三名的运动员,可获得本赛季青少年联赛后续站次参赛资格。
(四)赛前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反兴奋剂教育准入通用入口”完成教育准入学习。考试合格,完成线上宣誓承诺环节,并获得证书的运动员、教练员、辅助人员方可参赛。
五、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须按照比赛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滑冰协会官网(www.chinacsa.net.cn)报名,并在赛前3天18:00之前在网上进行参赛确认。未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站比赛。
2.各参赛单位和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等主要裁判最晚于赛前2天报到,其他裁判最晚于赛前1天报到。
3.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自行承担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技术官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六、竞赛办法
(一)赛前1天为官方训练时间。
(二)执行2026版《国际滑联短道速滑运动规则》,竞赛日程参考青年世界杯日程形式编排。
(三)青年联赛两站均设五圈追逐。各站按追逐计时成绩排序,取男女各前40名运动员进甲组比赛,取男女各41至80名运动员进入乙组比赛(不足80人参赛,则减2录取)。
(四)追逐比赛竞赛办法:
1.追逐比赛每组2人,对面出发。
2.第一站追逐依据2025-2026赛季全国短道速滑精英联赛及U系列比赛500米最优成绩编组,无成绩者抽签分组在后。第二站追逐比赛,按第一站追逐比赛最优时间排名编组,无成绩随机分组在后。
3.尾随滑行不得超过一圈,被超越时运动员必须让道,否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追逐受到严重干扰时,裁判长有权决定重滑。
4.采用电动计时系统。
(五)第一站联赛全能项目设置超级500米决赛,第二站联赛全能项目设置超级1500米决赛。全能项目比赛于各站所有个人单项结束后进行,当站次甲组全能积分排名前8的男子、女子运动员,可获得全能项目参赛资格,全能积分排名规则详见本规程“七、奖励办法”中“(四)积分体系”。
(六)各参赛单位每站比赛限报1支队伍参加各接力项目比赛,不得跨单位组队。
(七)男子5000米接力和女子3000米接力项目,分别限报5名运动员;2000米混合团体接力项目,限报4名男运动员和4名女运动员参加比赛。如甲组单项参赛资格运动员人数不足,无法组成接力队伍的,可由本单位其他参赛队员补足。联赛两站比赛各参赛单位男子5000米接力和女子3000米接力报名总人数均不允许超过6人;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参赛男女总人数不允许超过各4人。
(八)本赛季随短道速滑国家集训队承担出国参赛任务的运动员,可直接参加甲组各单项和接力项目比赛。
(九)2026-2027赛季联赛第一站各项比赛,按竞赛日程安排的比赛顺序,使用前一项当前排名为后续项目首轮编组,编组完毕立刻抽签决定出发顺序。第二站,依据本赛季第一站各项目单项排名编组,编组完毕即为正式出发顺序。本赛季参加国际比赛的运动员优先编组(编排顺序为:世界排名、青年世界杯单项最优名次)。
(十)各站比赛各组别1000米、1500米均设定最低时间标准(男子1500米:2分34秒;女子1500米:2分42秒;男子1000米:1分34秒;女子1000米:1分40秒)。如上述项目某组第一名运动员,未达到最低时间标准,则取消该组运动员晋级下一轮参赛资格。
(十一)本赛季联赛共设两站比赛,比赛全部结束后,取各项目两站积分之和进行排名,即为:单项(接力)总积分排名,排名规则详见本规程“七、奖励办法”中“(四)积分体系”。
(十二)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安全防护装备,依据规则规定及相关通知执行。
(十三)运动员在比赛中,因违反规则规定被判罚黄牌或红牌,按国际滑联短道速滑技术规则规定的相应条款处理。
(十四)对违反体育道德、赛风赛纪和兴奋剂等规定,依据《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单项前8名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二)接力项目前8名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三)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含)参赛,按比赛人/队数减一录取。
(四)积分体系:按先甲组单项排名,后乙组单项排名的形式赋单项积分,分值见下表:
(五)接力项目积分按上表执行。
八、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须具备国家级(含)以上裁判资质,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须具备一级(含)以上裁判资质,由承办单位推荐,并经主办单位确认。裁判员总数一般不超过35人,特殊情况不超过37人。
九、申诉
(一)可申诉内容
1.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须于领队会之前提出。
2.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15分钟之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不可申诉内容
根据国际滑联竞赛规则,裁判关于下列事项的决定均为最终决定,不得就此提出申诉(参见国际滑联总则第123条第4B款):
1.认定存在违反竞赛规则或ISU道德准则的判罚;
2.经核准后公告的无判罚的比赛结果。
十、保险和医疗
所有参赛单位相关人员必须自行或由其参赛单位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方可参加赛前训练和比赛,保险期应覆盖整个赛事期间(从报到之日起至规定离开之日止)。如出现伤病,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担。
十一、反兴奋剂工作
本次赛事反兴奋剂工作参赛队须严格按照《冬季项目国内赛事参赛反兴奋剂规定》要求执行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2)。
十二、肖像权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赛事的运动员,自报名成功之日起,即同意赛事主办方、赛事组委会无偿使用包含本人形象的赛事集体肖像。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及相关项目宣传推广、商业开发、赛事直播与转播等;使用方式包括自行使用、授权合作方使用。本授权为不可撤销授权。
十三、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冬季项目国内赛事参赛反兴奋剂规定
附件2:反兴奋剂背景审查表